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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阿荣旗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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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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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2019年4月8日至6月15日,自治区党委第三巡视组对阿荣旗进行巡视,2019年7月24日,自治区党委第三巡视组向阿荣旗委反馈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阿荣旗委坚决把巡视整改落实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持全面认领、照单全收、立行立改,切实扛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不断增强抓好巡视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一是统一思想,切实扛起政治责任。巡视意见反馈后,旗委迅速召开旗委常委会会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第三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动员会议,传达学习自治区党委第三巡视组巡视阿荣旗情况反馈会议精神,研究制定整改方案,要求全旗干部准确理解把握巡视反馈意见的内涵和要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坚决全面接受、照单全收,以坚定的决心、积极的态度、扎实的作风,真正把问题整改到位。9月2日,召开旗委常委会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常委会班子和各常委围绕巡视反馈意见,全面查摆问题,深入剖析原因,明确整改方向,进一步打牢思想基础、凝聚整改共识。

二是强化领导,切实夯实组织保障。成立由旗委书记为组长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旗委副书记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联络督导工作。旗委书记坚决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主持研究整改工作方案,多次听取整改落实情况汇报,对扫黑除恶、编制工作、重大案件线索交办等重点事宜亲自协调督办,深入旗纪委监委、旗委巡察办等部门实地督导检查。旗委各常委坚决履行“一岗双责”,围绕自身职责分工,切实推进整改落实。旗纪委监委严格履行监督执纪责任,旗委巡改办扎实做好协调、推进、督办等工作,形成上下联动、合力整改的工作格局。

三是健全机制,切实做到有序推进。实行定期调度、定期报告、限期销号、信息报送、内业管理、督促检查等六项制度,累计召开旗委常委会会议5次、领导小组调度会4次、书记专题会6次、办公室调度会4次、牵头部门调度会42次,编发《巡视整改信息专刊》18期。成立旗巡视整改工作督查组,下发《阿荣旗巡视整改督查工作方案》,坚持边督查边指导边反馈,对全旗各乡镇、各部门巡视整改情况进行全面督查。累计开展实地督查4轮、文电督查2轮,下发督查反馈意见20份、督查通报6次,实现对各乡镇、各部门督查全覆盖。

四是统筹兼顾,切实巩固整改成果。坚持把抓好巡视整改与推进当前重点工作紧密结合,以建设“三区两城一基地”为目标,重点围绕三大攻坚战、扫黑除恶、乡村振兴等工作,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深入查摆各领域各行业各环节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原因,进一步健全制度体系,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全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强劲动力。累计制定出台《阿荣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问题线索摸排转办工作制度》等长效制度34项。

二、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共2项)

1.执行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要求还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通过督导、督查等方式,进一步压实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作为本部门、本系统、本行业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二是突出问题导向。深入自查自纠,对涉黑涉恶案件人员主体身份信息进行深入排查;深刻自我剖析,各责任部门对照整改问题和措施逐条进行剖析,形成剖析材料43份;加强协调配合,明确线索通报移送的相关事宜,严格规范线索通报移送的程序流程。三是强化线索摸排和移送工作。制定印发了相关文件,对线索摸排和移送方面进行规范,确保线索第一时间移送并处置。四是加强旗人大、纪委监委与政法机关的协调配合。旗人大制定了相关文件,对旗人大代表采取限制人身自由措施工作进行了规范。旗纪委监委制定了相关制度办法,对全旗涉法案件和违法违纪线索进行清理,对涉及党员或者国家公职人员相关问题线索的协作、移送、责任追究等方面进行了规范。五是坚持举一反三。各责任部门再次深入排查梳理存在的失职失责问题而未被追责的人员。对相关责任人再次履行相应问责程序,做到了程序规范,内容深刻,针对性强,切实指出问题,督促整改,使其汲取教训,切实入心入脑。六是严肃追责问责。针对自治区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对负有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的12名相关人员进行追责问责,其中,诫勉谈话4人、责令检讨5人、通报批评1人、通报并责令检讨1人、谈话提醒1人。

2.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三大攻坚战”决策部署不到位

整改情况:在扶贫资金拨付不及时方面。一是涉及产业发展扶贫资金6个项目,目前已全部拨付;扶贫资金利息收入已于8月14日上缴国库;33个项目的质保金,已拨付19个,其余14个项目的质保金,将按照资金拨付计划表及时拨付。二是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目前已全部拨付;质保金将按照项目验收程序及时拨付。三是8月13日,针对产业发展等扶贫资金拨付不及时问题,对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进行谈话提醒共3人次。在退耕还林还湿及植被恢复方面。一是成立核查及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耕地核查组、湿地恢复及政策宣传组,确定自然还湿面积、坐标点及还湿管护责任人。二是印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等宣传资料及环保读本6000余份,发放宣传资料2500份。制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内蒙古自治区湿地保护条例》等音频宣传资料,在周边村播放时长达40小时。三是举一反三,在全旗范围内组织开展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草原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绿卫2019”森林草原执法专项行动。四是印发了《关于建立阿荣旗自然资源保护共同责任制的通知》《关于加强违法毁林毁草治理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内蒙古索尔奇国家湿地公园日常监管工作的通知》,构建了“山水林田湖草”资源保护共同责任制的旗乡村三级网格联合联动机制。制定及完善了内蒙古索尔奇湿地公园巡护等12项制度,确保还湿到位。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共5项)

1.学习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不及时

整改情况:一是巡视反馈问题涉及的相关单位已对《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进行及时补课。二是各乡镇、各部门党委(党组)对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情况开展自查自纠,目前,各单位均已完成学习。三是对各乡镇、各部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均做到了应学尽学。

2.旗委对巡视工作条例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8月30日,旗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就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李纪恒同志在听取十届党委第五轮巡视综合情况汇报会上的讲话精神进行集中学习研讨。此项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二是9月2日,召开旗委常委会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剖析问题存在原因,明确整改方向。三是根据《2019年旗委巡察工作计划》,7月23日,按照巡察工作流程启动第七轮脱贫攻坚专项巡察;9月3日,旗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6个巡察组的中期巡察情况汇报;9月24日,各巡察组完成巡察任务撤组;9月29日,旗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巡察情况汇报;10月12日,召开旗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巡察情况汇报。四是对巡察工作流程进行细致梳理,重新修订制定《巡察工作手册》等6项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巡察工作。

3.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旗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各乡镇、各部门理论学习中心组对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进行专题学习,并结合工作实际,围绕各自分管工作,就“如何推进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专题研讨。各乡镇、各部门开展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自查工作,将意识形态分析研判报告撰写质量与意识形态档案是否存在相关内容雷同、表述不准确等问题作为重要检查内容,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三是建立意识形态分析研判“季报告”制度,将每季度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上报的数量和质量纳入年度考核,同时,对各乡镇、各部门意识形态分析研判报告开展专项检查,检查发现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四是制定《阿荣旗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各乡镇、各部门党委(党组)及其所属三级单位和各村党组织,每半年召开一次意识形态专题会议,对本单位本系统本部门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专门分析部署。

4.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一岗双责”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关于在工作总结、述职报告等文稿中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内容的提醒函》及通知,确保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年度工作报告、民主生活会和年度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进行阐述。二是在2019年度领导班子实绩考核目标中,将宣传思想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在目标考核中的比重提高到10%以上,在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中的比重提高到25%以上。三是印发《阿荣旗委组织部对乡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办法(试行)》和《阿荣旗委组织部开展干部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工作作为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分析研判和干部考察的重要内容。

5.落实意识形态责任督查整改问效不实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阿荣旗意识形态专项督查“回头看”机制。二是各乡镇、各部门党委(党组)针对旗意识形态工作督查领导小组反馈结果和通报内容,及时建立整改清单和整改台帐,扎实开展整改工作。三是对督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各乡镇、各部门均已按照要求完成整改。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共3项)

1.履行选干部配班子职责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班子研判。通过谈话了解、数据统计汇总分析,对领导班子运行和干部队伍建设进行综合分析研判。二是全面配齐配强。结合实际,通盘考虑,制定总体调整方案,既聚焦巡视整改问题解决,又着眼调优配强领导班子,先后进行两批次干部调整,完成了空缺岗位配备工作。三是分层次学习培训。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科级干部集中培训、组工干部业务培训的方式,深入学习《干部任用条例》,切实提高贯彻执行力。四是健全制度规范。制定《阿荣旗乡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分析研判办法(试行)》,及时、全面、准确了解班子运行状况和干部现实表现,增强干部选拔任用的科学性、前瞻性和针对性。

2.落实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谈心谈话,做好专题分析与任职时间较长的干部进行专题谈话,了解干部个人情况及想法,结合干部特点和岗位要求,进行分析研判。二是从严落实制度,全面完成整改。抓好《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的落实,对任职年限较长的干部全部进行调整。三是深入摸底排查,制定交流计划。对领导干部任职年限开展自查,形成全旗干部交流工作调查分析报告,对即将到达任职年限的干部提出交流计划,确保交流制度执行到位。

3.清理规范领导干部兼任社会组织职务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旗委组织部于4月份责成有关部门对违规兼职退休干部进行了清理,对符合兼职条件退休干部进行了审批。二是印发了《阿荣旗党政领导干部兼任企业和社会组织职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对组织人事部门、民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审批干部兼职工作职责进行明确。三是印发《关于做好排查清理规范党政领导干部违规兼职工作的通知》(阿组字〔2019〕48号),要求各乡镇、旗直各部门开展排查清理工作。四是旗委组织部对乡镇、旗直部门领导干部在企业和社会组织兼职清理工作进行抽查,均不存在违规兼职情形。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共3项)

1.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落实“基层减负年”相关工作要求,制定年度会议计划并严格执行,加强会议审核把关,未列入计划的会议原则上不以旗委、政府名义召开,做到旗委、政府2019年召开的会议相比2018年至少要减少30%,切实减轻基层负担。二是大力倡导开短会、讲短话,严格按照会议内容控制参会人数,不安排同一个部门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同时参会,提倡多采用电视电话、网络视频会议等形式,确需乡镇主要负责同志到旗里参加的会议,尽量集中开、合并开。

2.遵守工作纪律不严仍存在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明察暗访力度,8月份至今,针对工作纪律、中央八项规定落实情况开展明察暗访5批次,发现轻微问题并当场批评教育10人,印发通报2期,对违反工作纪律作风的6个单位、9人点名道姓进行通报曝光,立案2人。二是对乡镇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情况进行了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已责成相关部门进行了整改。三是旗纪委监委制定了《纪律作风明察暗访工作制度》,各乡镇、各部门在乡镇纪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督促下,进一步完善了相关制度规定,确保明察暗访常态化、制度化。

3.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工作不实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意识形态分析研判“季报告”制度,将对每季度意识形态分析研判报告上报的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各乡镇党委、各部门党委(党组)结合本地区和本单位实际,每季度末上报本单位本系统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报告,截至目前,均已按要求上报分析研判报告。二是印发《关于对2019年上半年全旗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督查通报》,各乡镇、各部门围绕通报指出的问题,立行立改,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三是建立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点”排查月报告制度,各乡镇党委、各部门党委(党组)及其所属各村、各三级单位结合实际,全面加强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点排查和应对处置工作。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共4项)

1.履行执纪审查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召开阿荣旗纪委监委规范案件查办工作会议、案件自查自纠工作会议,对开展案件查办工作的程序、安全、质量、实效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二是开展了案件质量自查自纠工作,目前,共完成了149本卷宗的自查自纠,针对发现的30个问题进行了立行立改。各乡镇纪委开展了案件卷宗自查自纠,上报自查自纠报告12份。三是加大业务培训力度,举办了审查调查业务培训班6期。四是印发了《关于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针对存在的12类问题进行了立行立改。五是制定了《阿荣旗纪委监委机关办案质量工作责任细化办法(试行)》,进一步明确分工。

2.派驻纪检监察组“探头”作用发挥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指出问题,提醒谈话4人,集体约谈15人二是修改了《2019年旗直机关纪检监察工作考核目标》,将被监督部门单位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列席会议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已有8个派驻纪检监察组突破“零立案”,共立案11件13人。三是实行派驻监察组参加或列席被监督部门会议情况月报告制度,对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或列席被监督部门有关会议情况全覆盖督查1批次。四是转发了《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工作规定(试行)>等4个文件制度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派驻纪检监察组职责任务。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累计开展监督检查21批次。五是配齐配强派驻纪检监察干部力量,15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均配备事业编制人员1名。

3.落实“三转”要求不彻底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指出问题,提醒谈话3人。二是印发了《关于对自治区党委第三巡视组反馈意见有关问题进行整改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三转”要求,对落实“三转”不到位的将严肃问责。三是对乡镇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落实“三转”工作情况开展督查2批次,对乡镇纪委书记承担其他工作的4个乡镇,已责成乡镇调整分工,立行立改,并对4名乡镇纪委书记进行了约谈。四是开展纪工委工作督查1批次,明确直属机关工委由旗纪委监委驻文化和旅游局纪检监察组覆盖监督。

4.纪检监察队伍力量配备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综合考虑工作经历、所学专业等因素,从全旗公务员中择优选择45岁以下59人,建立纪检工作人才库。其中,有纪检工作经历的10人,法律专业44人、审计专业1人、财务会计专业4人。二是组织纪委监委、旗委组织部、旗委编办等部门召开协调会,专题研究部署纪检队伍力量配备问题,为充实纪检力量做好基础工作。三是广泛吸收符合纪委监委岗位条件人员,通过调转的方式,从旗外及旗内各乡镇、旗直各部门调转干部到纪检监察队伍工作,及时补充纪检队伍力量。四是旗纪委监委根据岗位需求,申报了公务员招录计划,为纪检监察队伍补充力量。

(六)巩固反腐败压倒性胜利方面(共4项)

1.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健全组织架构,调整了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小组成员单位均明确了分管负责人和联络员,确保日常沟通协调顺畅。二是组织召开了阿荣旗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组织部、政法委、财政、审计等成员部门(单位)参加了会议,市场监督管理局、农牧局等具有行政执法权的部门列席了会议,会议对上半年反腐败协调工作进行了总结,并对下半年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三是印发了《关于在查办反腐败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工作办法(试行)》,进一步明确了协调小组、小组办公室以及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建立健全了问题线索办理、案件协作、案件移送、责任追究等相关机制。四是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清理涉法和涉纪案件线索未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问题的通知》,协调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等相关部门对党员干部涉法案件和违法违纪线索未移交纪检监察机关问题进行了全面排查。五是严格追责问责,针对涉纪涉法案件线索应移交纪委监委而未及时移交问题,责令检讨7人,诫勉谈话4人,通报批评1人,提醒谈话1人。

2.对党纪政务处分执行情况的跟踪检查不到位

整改情况:印发《关于开展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自查自纠的通知》,对2017年1月以来下达的党纪政务处分执行情况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共自查出4类问题,已及时督促整改,其中受处分后多领工资问题涉及9人,共追缴16168.60元。

3.处置问题线索不及时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关于问题线索处置的相关规定,坚决杜绝超期处置问题线索现象。目前,旗纪委监委对本级受理问题线索均科学提出了处置意见。二是各联系室不定期对乡镇纪委案件查办情况进行督办。目前,2017年1月至2018年12月旗纪委转交12个乡镇纪委信访件已经全部查结。

4.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仍然存在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问题线索处置力度,立案查处涉及扶贫领域问题线索26人,立案查处涉及民生领域专项治理问题线索29人。二是对乡镇“三务”公开工作进行专项督导1批次,针对发现问题已督促立行立改。三建设了阿荣旗“三务”公开信息平台,设置了乡镇平台、旗直部门、投诉举报、补贴查询四大模块。在横向上,集中突出三大功能。即,信息公开功能、投诉举报功能和补贴查询功能;在纵向上,构建覆盖全旗48个旗直单位、部门,12个乡镇、148个行政村(16个社区)三个层级体系。目前,平台共发布信息5247条,上传补贴数据312537条。严肃查处不公开、假公开、公开不透明等问题,现已立案查处16人。四是制定了《阿荣旗以案促改工作制度》,各乡镇、各部门单位均召开了警示教育大会。

(七)上一轮巡视整改情况(共1项)

针对巡视反馈“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关于调整项目库的通知》,对已入库项目及新入库项目进行明确要求,将项目库整改工作任务分解到人。二是6月3日,对《阿荣旗脱贫攻坚项目库(2018-2020)》进行重新梳理论证,调整后拟入库项目共计341个,核减项目907个。三是7月6日,在旗政府网站对《阿荣旗脱贫攻坚项目库(2018-2020)》发布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于7月16日发布公告。四是印发《阿荣旗脱贫攻坚项目库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进一步提高我旗脱贫攻坚项目库管理水平。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在今后工作中,阿荣旗委将以此次自治区党委巡视为契机,持续巩固和发展巡视整改成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全旗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一)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一是把牢政治方向。坚决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践行“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加强思想武装。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三是抓好意识形态。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统筹抓好11类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强化阵地管控和网络舆情研判,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各种错误观点,切实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和话语权。四是强化干部队伍建设。突出政治标准,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进一步健全完善选人用人机制,坚决做到原则不动摇、程序不变通、标准不走样,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五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认真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坚持严字当头、全面从严、一严到底,不断巩固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成果,驰而不息纠“四风”,坚定不移反腐败,全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基层政治生态。

(二)持续深化整改工作。一是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扎实开展“回头看”,切实巩固整改成果,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逐步解决的整改事项,按照既定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紧盯不放,狠抓落实,直至整改彻底。二是健全完善长效机制。聚焦反馈意见,坚持长治长效,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制定和完善一批管长远、治根本的有效制度,做到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三是切实巩固整改成果。坚持举一反三,在全力推动完成各项整改任务的同时,认真排查梳理各领域、各层面、各环节存在的类似问题,做到治标治本相结合、由点及面抓整改,坚决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三)切实抓好成果运用。坚持把巡视整改与贯彻落实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呼伦贝尔市委各项工作要求相结合,与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相结合,与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结合,与破解经济社会发展瓶颈和深层次矛盾相结合,把巡视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全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加大对巡视整改成果的转化运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进取、埋头苦干,奋力建设“三区两城一基地”,努力实现岭东强旗、绿色崛起。



   来源:阿荣人民政府网  阿荣短信群发|阿荣短信平台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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